台灣地小人稠車又多,大小車禍事故不斷,光有強制險就足夠了嗎? 在政府強制執行下,現在幾乎每輛車都有保汽車強制險,但您知道嗎?一般強制險是對第三人有160萬元保障,若發生意外事故需和解時,和解金額往往高過於160萬,駕駛人需再拿出一筆費用。 所謂的汽車強制險,僅僅是針對第三人死亡及殘癈的保障,而駕駛人本身及車上所載乘客並未納入保障範圍;而車禍發生時,難免會對雙方駕駛人及乘客造成身體上的傷害,因此在買車時,除了政府規定的強制險外,建議可以再針對自身需求及車輛的使用性質,選擇性地加保其他任意車險來加強保障行車安全。 針對這些不足,租車網提供汽車保險報價以及理賠諮詢,讓您一次擁有最充足的保障。
車體損失險的保障範圍是被保險的汽車本身,車體如因事故毀損時,保險公司依承保範圍負責理賠。車體損失險又分為甲式、乙式及丙式(車碰車)三種,簡約來說甲式的保障範圍較大,保費也比較高,車碰車的保障範圍較小,保費也較便宜,其承保範圍,茲以下表做比較。
愛車失竊,是最令車主心痛的一件事。竊盜損失險保障的是整台車因偷竊、搶奪、強盜所產生的損失,但理賠並非全數給付車款,而是依車輛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及車主自負額(10%或20%),之後需經過30天尋車期才賠償。
意外責任險又分成傷害險以及財產損失險2種,保障的對象都是事故中的第三人。傷害責任險與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障範圍相同,但因強制汽車責任險有150萬元的保額上限,所以如果擔心發生意外可能賠償金額不夠,則可以增加第三人傷害責任險保額。
財產損失責任險則保障受害第三人的財產,保障範圍擴及對方的汽車及其他財產。
針對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,致乘客受有體傷或死亡時,依法因負賠償責任,而受賠償請求時,保險公司同意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。這項保險保障的對象是己方的乘客是基於安全考量所設計的保險。